雨花区黎泰苑安置房项目勘察、监理、采购、施工等 招标代理选取公告
1.2.1 项目名称:雨花区黎泰苑安置房项目勘察、监理、采购、施工等招标代理选取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竞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本单位人员。
2.3 自愿按《选取代理服务承诺书》格式提供选取代理服务承诺。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选取活动。
2.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拒绝其参与选取活动。
本次选取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区间为 0.8 至 1.0 (此为区间系数)。竞选人应当在该范围内进行报价。
本次选取项目参照湘建监督〔2023〕15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各项评审因素权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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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 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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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代理方案(暗标)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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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类似业绩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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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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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报价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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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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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选取公告在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syhct.com/上发布。
8.1竞选人在竞选前可在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syhct.com/了解选取相关信息。
8.2.竞选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